度关于-铁塔智联新疆分公司视联属地化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 号:13-06-04A-2026-D-F-D1342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 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采购视联属地化平台建设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估规模:2280.00万元(含税)。
1.3交货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5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4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5交货地点:阿克苏地区。
1.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0176991.11元。投标报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 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 1000万元。
同类业绩是指: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软件(数据库或操作系统)销售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发 票。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 签字盖章页。③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 平台( https:// 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 含税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 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公 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④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 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2.4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 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 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 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的“中国铁塔全国 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产品主设备(1.通用服务器、2. GPU服务器、3.存储服务器) 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3)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函。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6月26日18时00分至07月02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按项目售价贰佰元人民币(小写: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07月21日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