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场站道路工程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0730-2612BJ0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场站道路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武汉化工物流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政府已从新开发银行贷款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长江中游(武汉)智慧 物流枢纽项目 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铁路北湖工业站场站道路 工程(合同号:WHWL-W-TL02) 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场站道路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场站道路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铁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国外投标人须提供同等级别的资质证 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09001(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 OHSAS18001在有效期内的视同有效)。
5、提交过去3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 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 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根据过去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
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
7、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 须能够满足:(1)人民币72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
8、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至少有10年(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承包商的工 程施工经验。
9、在过去5年里(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总 承包商,至少完成了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施工合同,且应包含道路工程 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
注:其他条款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 09时30分到07月27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
.招标文件将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至邮递地址的方式寄送。对于邮寄过程 中的文件丢失或迟到,招标代理和业主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28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