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6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69.48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投基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需至少具有以下一项资质且联合体需共同具有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以下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项已完成的装机容量不小于 3MW 的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形式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
2)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限制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安全考核 B 证以及社保证明(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同类型(光伏发电 EPC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任一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需共同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人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无转包、无违法分包承诺函,明确及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不得转包、违法分包的责任。;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朝阳发改(备)[2025]2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京投基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3.99987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 年 7 月 2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23 日;计划工期:122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段划分及总投资金额:(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2)招标暂估金额:1669.48 万元。
2.5 招标范围:(1)工程范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轨道交通 22 号线平房停车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内容:承包人全面负责本工程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详见招标文件。凡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