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采购公告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智慧操场公告
项目概况
受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委托,采用方式组织采购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智慧操场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智慧操场项目
项目编号:JHMZB-2026-038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1: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的金额(元) 备注
1 智慧操场项目 1.00 项 详见采购文件 798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投标人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投标人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06月25日至07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线上获取(邮件获取)。请按照顺序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以一个完整PDF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以备存档,邮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收及回复,未按照规定发送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须包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售价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07月16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bx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