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7日
度项目-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以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债主体,本次债券拟申报注册 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自起息日起至存续 期满不超过7年(含本数),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后期具体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需 求及监管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采购方式:
4、项目概况:本项目以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债主体,本次债券拟申报 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自起息日起至
存续期满不超过7年(含本数),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后期具体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 需求及监管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为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 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 队,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 工作。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编制、报批,发行承销 (含余额包销)、备案及债券本息代理兑付等全流程工作,具体涵盖发行前期筹备、申报材 料撰写、监管审核注册协调、发行上市推进、存续期服务、中介机构统筹协调、债券本息代 理兑付等事项,并承担余额包销相关责任。
6、发行总额,本次债券拟申报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可一次或分期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06月26日—07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 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 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07月16日0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