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智能运营平台建设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人为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概况: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智能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B53A00926001181),项目由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覆盖招标人员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现有站点及所有井场,同时预留后续新井数据接入接口,核心范围 包括:数据采集与接入、系统核心模块开发、数据标准规范制定、项目实施与部署、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平台建设涉及硬件 采购等。具体涵盖钻井工程、采气集气生产、视频监控、报警处置、数据管理、剩余储量分析等核心业务场景。中标人完成招 标人页岩气勘探开发智能集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包含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使用、网络通信、运行维保等所有 包干工作。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内容。
2.3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实施地点:云南省内,招标人指定现场。
2.5建设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平台搭建、功能开发、数据接入、数据分析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
2.7维保期:维保期3年,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资质要求:提供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人员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社保 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承接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 在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领域信息化相关的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出具的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 china.gov.cn) ”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 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 .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 机构在评标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 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现场述标
投标人须携带电子版方案及可运行的系统Demo到场,Demo至少包含生产监控、单井EUR预测、工程监控三个模块(数据可为模拟或样例数据)。述标人必须现场实时操作,严禁使用预录制视频、动画或静态模拟等方式演示;评标专家有权在演示过程中随时提出操作要求,投标人须按指令实时响应并展示结果。未按要求现场操作或无法响应专家指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现场每家述标最长时间不超过20分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每份,售后不退。
6.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适用此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购买。
6.2.2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时,将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传至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6.3未按本6.1和6.2项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7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7.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此时,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7月16日10时00分进行公开开标。
8.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