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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吉林省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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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吉林省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JLJH-GCRL-2026-0324-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82.2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采购Ⅱ类烟煤煤炭3.5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2182.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煤炭经营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且未被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
3.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煤炭供货业绩;4.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供应商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贵。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09时00分到07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6日至7月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消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7日13时30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LJH-GCRL-2026-0324-1-2
2.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煤炭采购项目1标段(二次)3.采购需求:采购Ⅱ类烟煤煤炭 3.5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2182.25 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0.145元/兆卡:
6.供货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868号:
7.供货期:按签订合同条款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煤质标准:
序号 理化指标
1 空干基挥发份 ≥40%
2空干基灰分30%
3固定碳≥40%
4结焦性3
5全水分≤30%
6干燥基全硫 ≤0.5%
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300卡/克(加权平均)
8颗粒度 <30mm 面块比例 2:8,且≤1mm 不多于 20%
10.付款方式:以采购人资金情况进行结算(详细条款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煤炭经营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且未被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
3.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煤炭供货业绩:4.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供应商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