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度丽水市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I标段-消浪设施等设施采购与安装
(招标编号:ZC[2026]005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一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I标段-消浪设施等设施采购与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4.5999万元,招标人为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简介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一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位于丽水市主城区。工程等级和标准:工程等别为lll等,工程水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三、招标范围:长江经济带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一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II标段的消浪设等设施的采购与安装,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保险、检验、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需求)。
四、最高投标限价:514.5999万元。
五、申请人资格
1.具有提供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母公司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3.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介绍信(格式自拟,须至少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招标文件获取阶段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止时问、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7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