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招标天津外国语大学2026年滨海校区学生食堂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打印公告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校区学生食堂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ZRZX2026-C-01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校区学生食堂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1包:滨海校区学生一食堂二楼清真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面积约为1100m(以实际测量为准),伙食结构为消真基本人伙、风味伙食等,档1数量不多于7个。第2包:滨海校区学生二食堂一楼承包服务项目,面积约为1500m(以实际测量为准),伙食结构为基本人伙、风味伙食等,档口数量不多于16个。本项目分为两包,兼投小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滨海校区学生一食堂二楼清真食堂承包服务项目;(002)第2包:滨海校区学生二食堂一楼承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滨海校区学生一食堂一楼清真食堂承包服务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领发的在本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第1包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由省、市级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发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证或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投标: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书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投标无效。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第2包:滨海校区学生二食堂一楼承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本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投标: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书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直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投标无效。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09时00分到07月0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