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度-烟台盈泽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编号:E370600231800949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
一、招标条件本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000万元,招标人为烟台盈泽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山东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 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盈泽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栖霞市中心城区翠屏街道、庄园街道、桃村镇等核心区域。
2.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7105m2,其中一类停车场共4处,分布于翠屏街道及桃 村镇核心区域,涵盖商圈与景区,总占地面积21070m2,总停车位784个。二类停车场共24 处,主要分布于翠屏街道、庄园街道及桃村镇,涵盖居民小区、酒店、重点单位周边,总占 地面积66035m2,总停车位2704个。三类停车场为路内泊位,共涉及11条核心道路,总规 划停车位2415个,作为缓解老城区临时停车需求的重要补充。最终以规划审批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使用,并须 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其中设计工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日历 天内提供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 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施工 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 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 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包含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工程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 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7-01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 计划投资额:约3.5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 法人;(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3)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2022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工程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或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截图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 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 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兼任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 责人不得互相兼任;(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如 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 工;(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遗信与 广电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 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4)项目组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投标人须同时 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 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工程类设计 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或合同原件彩色扫描 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截图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同时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 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 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 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 在开标现场展示。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
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3)联合体各方 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6月24日17:30至07月01 日17:30(北京 时间)
开标时间与地点07月16日09:00烟台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7月16日09:00,地点为: 烟台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