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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6年度-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朔州经济开发区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西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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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朔州经济开发区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O公告
(招标编号:MGSZB2026-0624)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招标条件本朔州经济开发区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0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朔州经济开发区4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0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朔州市华朔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经济开发区,总规模为400MW/800MWh储能系统、储能 电站场区(包含电池PCS一体化集装箱、箱逆变一体机)、生活楼、辅助用房、配电楼、220kV 升压站一座以及配套建设消防系统、照明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一套。
本项目为EPC+0,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 消缺、竣工资料等所有工作(交钥匙工程),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性能验收试验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 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 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运营质量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运营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日常运营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设计、专题报告、施工、设备采购、等 EPC为交付工程,运营、运维等全部内容。
(1)勘察、设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勘察、专项设计、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 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材料、专用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和材料等。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 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运营: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 日常运营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 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具备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3)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3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 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执业道德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 时满足兼任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 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2)设 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 程师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 工,并提供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 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正式 在岗职工,并提供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以来 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 人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 其他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申请人。】(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如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 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 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 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联合体各方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如联 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全体成员总数≤4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 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 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 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 必须予以认可。)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6月25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郑东);
4.3方式: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将招标文件费付款凭证、授权委托 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副本及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将以 上报名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项目 编号+投标人全称报名资料,信息不全或无法联系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 的资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委会核查)。
4.4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5日09 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郑东)。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