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工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询比关于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工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工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工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慧工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业务需要,采购人拟对智慧工地项目相关软件开发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技术服务内容为采购人相关智慧工地项目的软件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开发范围包括:软件基础架构底层优化;视频流媒体服务集成与转码适配:可视化驾驶舱标准版(单页)开发进阶版(多页面)开发可视化驾驶舱高级版(完整版)开发;服务器环境迁移与部署脚本开发:生产环境CI/CD流程维护与系统性能优化;塔吊监测系统第三方SDK封装与接口定制开发;劳务实名制系统API对接与数据清洗开发;系统代码审计、漏洞修复与安全加固开发;匠造安全巡检数据处理与SQL统计报表开发:匠造API对接与数据同步模块开发。
1.2.1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或份额用满,二者取先。
1.2.2项目实施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采购包划分:单一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限价(不含增值税)94.6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3-1报价明细表。如果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供应商黑名单信息要求:
(1)应答人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应答人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3)应答人处于中讯院一级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唱价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唱价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询比关于采购-发布前一日签订的的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类等相关业绩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或订单下单日期为准。
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含税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5日 17时00分到06月29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3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3日 09时00分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