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讯=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门及室内家具翻新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C-2026-135
2.项目名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门及室内家具翻新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470300.00元,最高限价:470228.33元。
5.技术要求:
5.1工程概况: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门及室内家具翻新维修
5.2工程地点: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5.3工程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完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声明,格式自拟),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10.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和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为中小企业。
说明:
(1)投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视为中小企业。大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小微企业。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即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视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郑州市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现金)。
(2)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