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门首选/-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肉品销售及购买劳务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11-440604-2026-0002-001-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肉品销售及购买劳务服务项目(第2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不设招标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人为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肉品销售及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肉品销售及购买劳务服务项目(第2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肉品销售及购买劳务服务项目(第2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鲜肉批发或零售以及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8家,且负责劳务(屠宰)部分的单位不得多于1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如获得中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劳务(屠宰)部分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4日 17时30分到07月0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