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讯=郑州市冯庄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项目标讯=郑州市冯庄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6月2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冯庄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冯庄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审城市[2024]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6-410100-04-01-299912,招标人为郑州公用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21.3%:3.3%:75.4%。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16785平方米,拟建2层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3835.7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831.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04.31平方米。总停车位512个,其中普通车位316个,智能车位196个。充电桩车位205个充电功率7KW。非机动车位46个,位于地面,沿紫云路设置配套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室内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有关项目过程中技术变更、专项设计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郑州市冯庄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平面立面优化、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图纸审查、配合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工程招标、配合工程实施等相关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对应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0日历天内通过图纸审查合格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123其中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对应的项目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承包内容等)。合同未体现地下建筑面积的,另须提供经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要求有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业绩无效。
3.4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2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3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上述查询事项的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裁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设计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需承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6月27日至7月16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17日10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