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公告/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遴选入围项目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
(招标编号:HBZH2026-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本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遴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0041万元,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遴选,涉及廊坊经济技术开 发区第一实验学校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学生的午餐配餐,廊坊经济技术开发 区第三实验学校学生的早餐、午餐、晚餐、延时课简餐的配餐。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加 工制作、运输、保险、税金及其他相关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预计早餐、晚餐、延时课简餐 学生人数约200人,午餐学生人数约2750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遴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学生餐配餐遴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根据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廊市 监【2024】85号)要求,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校外供餐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许可,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具有餐饮服务经营管理经 验,社会信誉良好。
(二)供餐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年对其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结果为A级,当年及上一年 度,供餐企业未接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
(三)通过HACCP或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河北省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平台,实时监控点位符合规定要 求,图像画面清晰度良好。
2、必须为餐饮企业,根据《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 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廊市监【2024】85号)的要求,配餐服务企业必
须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人员配置: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检验人员。建立风险防控 动态机制,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每周排查隐患,每月调度分析。
(2)食谱编制:应根据学生营养需求和饮食习惯编制食谱,确保营养均衡,同时引导学生增 强膳食平衡节约环保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3)原料采购: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验检测 报告。每种大宗食品原料每年至少做一次全品类覆盖的检验检测,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等安全 性指标。
(4)加工制作:餐食加工过程须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向学校、家长和学生公开 展示关键操作流程。对每天送餐的每个食品品种分别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 不少于48小时。
(5)备餐配送:实行“桶餐入校”制度。热食在熟制后1小时内分装,标签需标明食品名称、 制作单位名称、制作时间、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配备满足配餐量和配送方式的封闭式配送 车辆与设备,配送车辆向主管部门备案,直专车专用并安装定位跟踪系统。配送过程保持平 稳,配送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及健康证。
(6)用餐服务:配合学校将学生餐放置于指定位置并负责盛取。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7)服务评价与应急响应:建立校园配餐服务评价机制,收集服务对象对菜品质量、口味等 方面的评价和建议,及时处理反馈与投诉。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召回 程序,并主动上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9日 08时30分到07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对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发布遴选文件)。报名材料内容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承诺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主体业态 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4)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供餐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年对其 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结果为A级,当年及上一年度,供餐企业未接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 提供相应资料。(6)“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河北省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平台,实时监控点 位符合规定要求,图像画面清晰度良好。提供相应资料。(7)必须为餐饮企业,根据《校园 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供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的通知(廊市监【2024】85号)的要求,配餐服务企业必须满足,并提供承诺函。(8)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资料2份,内容须用A4纸 单面打印,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订成册。注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 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项 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 任。(文教卫生局采购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的资质、供餐能力 及服务质量;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供餐企业的生产能力、卫生状况、生产流程、资 质信誉、资金保障、实际经营管理水平以及近两年经营业绩等情况。)4.遴选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8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8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早餐8元/份,午餐 14.5元/份,晚餐13.5元/份,延时课简餐5元/份。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