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音视频设备采购
2.2 招标编号:ZC26T310054
2.3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自行调试。
2.4 供货地点:北京市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万元。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所有设备、器材、线缆、附件的制造或采购供货,运输、存储,安装、调试、开通、培训、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直至质量保证期结束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盖章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上述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音视频类或会议类或多媒体类,同类含义均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6月26日至7月1日每日0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线上发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7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北京市
5.3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7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