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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公告-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川渝地区试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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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度公告-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川渝地区试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
(招标编号:CDSWTZB-2026FWO10-DZ)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川渝地区试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招标人川渝区块试油修井作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现场清理、收集及预处理后,经有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安全运输至具备资源化利用或处置资质的终端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投标人提供车辆运输、设备、材料、工具及现场服务人员等。
2.2招标范围:对招标人在川渝地区试油修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沉淀物、中和残酸沉淀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
2.3招标项目名称:川渝地区试修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川渝地区施工现场,其中四川主要在遂宁、南充、绵阳、宜宾、自贡、泸州、达州等地区,重庆主要在潼南、铜梁、长寿、江津、垫江等地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
2.6服务时间:自招标人下达现场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到达服务地点。
2.7本项目预估金额1500万元(含6%增值税),固废量约20000(吨),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2.8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大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3.2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
3.3投标人可为终端处置厂家或非终端处置厂家。投标人为非终端处置厂家的,至少提供3家具有废弃物接收资质的合作处置厂(其中重庆地区至少1家,四川地区至少2家。)。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的有效的合同或协议、相关转运联单证明。终端处置厂家或非终端处置厂家合作处置厂均须提供地方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不清晰视为无效。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完整的三表一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经测算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取得赋码(二维码+
唯一编码),并须提供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查验截图(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备赋码的审计报告或经评标现场查验报告未备案,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对钻井、试油修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沉淀物、中和残酸沉淀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处置的服务业绩或其他与本项目类似的清洁化生产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显示签订日期和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章)、盖章有效)、该合同相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证明):
3.7.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3.7.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7.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3.7.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3.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8.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8.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3.8.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3.8.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8.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5日至6月29旦,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
开标时间:7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成都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或密封不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