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竞争性
(招标编号:JLZSZB26-6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 09时00分到07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并于7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
2.项目编号:JLZSZB26-67:
3.建设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4.采购范围:长春工程学院校内相关工程监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6.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实施细则》:
7.入围家数:5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 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供应商近三年 (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1月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供应商在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 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 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伟长春市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7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1.时间:7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