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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在线公告*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智慧焚烧系统开发服务(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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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在线公告*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智慧焚烧系统开发服务(第一阶段)

日期: 6月24日

项目编号: 2606043001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智慧焚烧系统开发服务

项目概况: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为一座现代化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日。按“两炉一机”配置,单台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500吨/日,单台发电机组安装容量为30MW。同时配备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焚烧炉型号: MHDB-500-57.177/6.4/450-W。

项目内容及要求: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智慧焚烧系统开发服务。通过锅炉AI智能焚烧系统,有效识别垃圾料层情况并自动调节相关运行参数,实现燃烧负荷稳定,料层均匀,炉膛温度稳定,减少因为负荷波动和料层不均造成的能量损失和环保耗材浪费,同时控制烟气氧含量在经济区间,减少排烟损失,使锅炉吨入库垃圾蒸发量提高,有效提高燃烧控制自动化运行效能及全厂生产效率。通过智慧化控制在烟气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减少环保耗材的浪费。项目实施改造过程中,不能影响正常生产,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相关环保排放因子应满足国家及上海市排放指标。

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招标项目,投标人负责维皓能源一台焚烧炉的AI智能焚烧系统项目全套硬件、管件、电缆、软件等设备的供货,以及现场改造、设备安装、系统调试、DCS组态及通讯、试运行、培训、保险等各项服务。投标人需现场查勘,确认所供材料与设备及服务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为招标人科技研发项目,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在科技主管部门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将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招标人备案。本项目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研发项目管理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并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全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项目计划书、详细的技术方案与路线图、阶段性工作进展报告、实验/测试数据与记录、源代码、技术总结报告、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6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智慧焚烧业绩不少于3个(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和验收证明。投标人拟使用的AI软件的制造商(或品牌方)的业绩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6月24日9时00分到7月1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技术建议书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上海市

六、其他

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书,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