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热搜公告-辽宁蟹锦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项目主体劳务工程--主体劳务
(招标编号: LNTY-QYCG-2026-4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蟹锦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项目主体劳务工程--主体劳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22.261354万元,招标人为辽宁蟹锦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堆场、活动中心、门卫、办公楼、研发中心、车间一、车间二、附属用房共计8个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 34497.55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蟹锦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项目主体劳务工程--主体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蟹锦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项目主体劳务工程--主体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暂扣、吊销、过期情形;注册地政策取消劳务资质/安许的,需提供当地住建官方文件佐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下同)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以上注册证书、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5日 09时00分到07月0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5日至7月1日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请携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到辽宁锦州市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7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7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