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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吉林省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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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招标-吉林省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QYXM-J20260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
一、招标条件
本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83.749366,招标人为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2481公顷。总建筑面积:20091.7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3696.80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6394.93平方米,场地内除原有钢结构仓库保留外所有建筑全部拆除改建,改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92.00平方米,改建烘干系统一座,建筑面积329.19平方米,改建检斤室一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改建粮食平房仓三座,每座建筑面积4181.87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16116.43平方米(其中包含湿粮产地面积6982.67平方米,室外地坪9133.76平方米)场地新建道路面积9391.70平方米,绿化
面积1278.55平方米。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树市福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所有人员(包含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近半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其对应的职称或岗位信息,未体现或不一致不予认定):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6月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沙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6月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1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1月1日至6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6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6月1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自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5日10时00分到06月3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