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2026年度吉林省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招标推荐=度吉林省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为10个电动公交车位,采购1套充电桩并配置10把充电枪,以及充 电桩配套设备材料等。招标范围:产品的供货及安装(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 提供),运输、卸载、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资任的能 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合同 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纳税要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如投标人在规 定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 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相关文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5日 08时30分到07月01 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5 日至7月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辽源市 报名并领 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鲜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 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 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 10 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源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LYHCZX2026-33(HC)
2.项目名称:辽源北方袜业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项目
3.招标内容:为10个电动公交车位,采购1套充电桩并配置10把充电枪,以及充电桩配套 设备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 产品的供货及安装(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 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50000元(含税金)。
6.交货地点:辽源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充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0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2.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3.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