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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2026-2027年薇甘菊防治服务更正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1079(CLF0126SZ09ZC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2026-2027年薇甘菊防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商务部分(合计 35 分)

4.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评分内容: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林业或园林或风景园林专业相关的副高或以上职称得30分,中级职称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

1)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8人得50分,否则不得分。

2)成员中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中级或以上证书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相应人员1个月(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3.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

4.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报告,均不得分。

5.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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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66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55-270860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林先生

电话:0755-88377572转2321/020-87651688转415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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