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关于+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二期)南片校园场地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HNZJC2026-GC(2)-4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本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二期)南片校园场地清表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0.557210万元,招标人为湖南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二期)南片校园场地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405572.10元,其中不可预见费129498.61元(不含税)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二期)南片校园场地清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坟茔构筑物清除、杆线拆除及场地清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采购项目所明确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2.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6月25日起至7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长沙市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长沙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