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
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1,840,000.00元,招标人为阳山县大崀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
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 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 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 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 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
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 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 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 要求进行承诺】;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 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 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4)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山县大崀学校及中心幼儿园2026-2028学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按合同期满或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一个服 务周期。采用1+1的合同模式,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由采购人对合 同履行情况作出充分评估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 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
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 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 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 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 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 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截图存档。如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以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 要求进行承诺】;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 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 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4)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6月25日至07月0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07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