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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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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告
(招标编号:HNYZ-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以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发债主体,本次债券拟申报注册 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自起息日起至存续 期满不超过7年(含本数),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后期具体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需 求及监管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隆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 08时30分到07月0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