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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推荐=2026年度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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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推荐=度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6月24日
项目编号:JCHD-ZB-2026-067
一、采购项目况
1.1本项目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供应单位。
1.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252000.00元
1.5最高限价:252000.00元
1.6采购内容:完成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保安服务采购,具体为:(1)派驻专职保安,全年365天24小时值守,服从学校管理及公安机关监管,遵守相关法规制度,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2)严格核实入校身份,管控外来人员及车辆(经同意登记后按规通行,车速≤5KM/h、禁鸣);严禁危险物品入校,规范学生出入管理(3)重点时段、部位开展巡逻,上下学高峰期提前10分钟疏导;放学后清校排查隐患,夜间全域巡逻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异常并报警(4)熟练使用消防设施,排查处置安全隐患;做好学生及节假日安保,制止侵害行为,上报治安动态,配合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5)规范做好执勤、交接班记录,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保护现场(6)可疏导、登记查验出入人员车辆,扭送违法人员、约束精神病人,紧急情况可使用指定防卫器械(7)坚守岗位、仪容规范,规范使用防暴器械,文明执勤、服从指挥,配合完成各类安保及少量临时性工作等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盘龙实验学校;
1.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2.1供应商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2.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覆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情况说明。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需于06月24日09时00分至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07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开启时间:07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