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远安县实验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度项目-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远安县实验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公告
发布时间:6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6-026
2、项目名称: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远安县实验小学食堂厨务综合体项目
3、采购方式:
4、最高限价:不超过当年营业额的26%
5、采购需求: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凤翔路8号,现有在校师生约2270人,校内食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远安县实验小学位于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36号,现有在校师生约1235人,校内食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拟采购1家具有相应餐饮和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能力的公司为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和远安县实验小学提供食堂厨务外包服务,为在校师生提供餐食供应服务,以提高师生膳食质量服务教育教学。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食堂厨务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2、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彩
色扫描件)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
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6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6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6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7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加盖电子印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