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辽宁省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辽宁省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0元,本项目费用为学生支付。,招标人为辽河石 油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 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 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6日 08时30分到07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 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 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盘锦市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发 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地点:盘锦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地点:盘锦市
七、其他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7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CS-202606024
项目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本项目费用为学生支付。
采购需求: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 求)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服务需求不变的前提下,经双 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 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6月26日至 7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盘锦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7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盘锦市
五、开启
时间:7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 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 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盘锦市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发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 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拒绝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