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项目标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2026-2029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打印公告

项目标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2026-2029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受委托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2026-2029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日采用形式进行采购,本项日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食堂服务,具体为:株洲市分行机关食堂服务

12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机关食堂(负责为市分行机关人员、天元区支行(本部办公人员、直属支行所有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位于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98号。天元区支行(滨江支、芦淞支行行、开元支行、工大支行、董家支行)和荷塘区支行(荷塘区本部办公人员、红旗路支行、清水塘支行、宋家桥支行、田东支行、云龙支行)提供配送服务,配送地址详见附件3。

13服务对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市分行(市分行机关人员及天元区支行、荷塘区支行人员),用餐人数约127人:其中有102人(38人天元区支行和64人荷塘区支行)需要配送服务(配送中餐),预计全行每年新增8人,三年共新增24人。

14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限三年。

15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日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23.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甲方办理甲方食堂所在地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3.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份食堂或餐饮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次已收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4.本着服务资源统筹统筹管理、保障项日履约稳定性的原则,我行本级现有食堂供应商可正常参与本次投标:辖内五县食堂供应商本年度已完成并签订服务合同,尚在合同履约期内,为避免兼投兼营、保障现有后勤服务平稳运行,不参与本次项日投标。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文件

购买时间:6月23日9:00-6月30日17:00

报名资料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至邮银易采,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招标文件每套告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