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宣传-福建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公告宣传-福建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JT (2026)-028
项目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
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最高限价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元)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1 东侨经济技 1.00 1700000.00 1530000 项 批发业 否
术开发区实
验幼儿园食
堂食材采购
配送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
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6月22日起至06月 26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德市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的要求: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报名并获取电子版公开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报名 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采购文件售价:收取文本费,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6月30 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
五、开启
时间: 06月30 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