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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拉嘎洛发电有限公司拉嘎洛电站高压室设备技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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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拉嘎洛发电有限公司拉嘎洛电站高压室设备技改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DQCSZB-2026-07)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拉嘎洛电站高压室设备技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拉嘎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磋商限价:80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嘎洛电站高压室设备技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拉嘎洛电站高压室设备技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2025)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表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 年以后的财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3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6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1.采购范围:更换 6.3kV 高压室设备,一共 16 个高压开关柜。包含柜内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熔断器、照明器具、接线端子及连接电缆、安装调试、投运。对目前高压设备进行升级和技术改造,可以提升工作效率,电厂安全性,并延长电站寿命。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3.质量要求:高原型电气成套设备,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质保期 1 年以上,并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拥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由国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