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项目-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0614SY26057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 2.招标方式:3.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07万元5.合同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开始供货,总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准)6.采购需求:(1)机械远传水表(DN150):1套 (2)机械远传水表(DN100):1套 (3) 机械远传水表(DN80):15套 (4)机械远传水表(DN50):20套 (5)机械远传NB水表
(DN15):6000组 备注:地井外置天线(或分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 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产品须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0.投标产品须具备物联网认证(NB和4G进网许可证)证书;
11.投标产品须具备涉水相关的卫生许可证书;
12.投标方生产水表出厂时用于出厂检定的流量测试台校准证书(按实际台数提供);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3日 08时30分到06月2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3日至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购买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则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 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