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投标-泉州鲤城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泉州鲤城崇德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秋季至2027年春季)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FZ2026-QZ005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鲤城崇德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秋季至2027年春季)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3万元,招标人为泉州鲤城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合同期为秋季至2027年春季(一学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春 季结束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州鲤城崇德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秋季至2027年春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鲤城崇德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秋季至2027年春季))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 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 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⑤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 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 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 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 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 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 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 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 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以下要求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www.gsxt.gov.cn) 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当日的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 (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 投标人是否有“失信行为记录”,若有“失信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2日 00时00分到06月2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请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3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在线,福建省泉州市。
七、其他
采项目一览表
采购标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签订主体:泉州鲤城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443万元
投标保证金:44000元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
2)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3万元,其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有分包要求,需经招标人允许, 招标人明确要求中标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除外等);
5)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投标人一旦中 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人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 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