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招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度)竞争性
(招标编号:YNLB202606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数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3.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按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3日 09时00分到06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6月23日至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地点:昆明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