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充电桩电源改造工程快速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委托,对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充电桩电源改造工程按照快速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快速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充电桩电源改造工程
2.3项目编号:HITKS-2026000062
2.4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2.5工程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6采购预算:人民币810580.15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100500.22元)
2.7建设规模:本工程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二校区、科学园、土木楼、江北大科学校园充电桩电源改造工程。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9施工范围:拟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二校区、科学园、土木楼、江北大科学共5个校园进行充电桩电源改造施工,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相关约定,完成项目自实施、调试、验收、移交、质保等阶段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 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10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现场踏勘:采购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踏勘地点:科学园科创大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换证企业为乙级及以上)、国家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需要配备的人员应符合《黑建规〔2026〕3 号》文件中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具备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其余类型人员应承诺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要求并配备相应岗位合格证书。(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7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5年12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3.9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需为原件扫描件。
3.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全称,需注明签署日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如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代理公司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报价
6.1报价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线上进行。
7. 其他
7.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严重失信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以供应商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3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7.4供应商须参照快速采购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格式,签署并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采购人在采购全过程如发现并核实供应商有造假影响采购活动,将扣罚报价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活动。
7.5被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7.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7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报价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7.8承诺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快速采购文件第七章后附附件3-7给定的格式要求,签署并提供哈工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处罚条例;施工企业校园管理承诺书;不拖欠人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供应商履约承诺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
7.9供应商应按照快速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