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荣康医院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荣康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耳鼻喉内窥镜摄像系统、电动五官椅、 高频电刀、听力计、声阻抗、隔音室、耳鼻喉治疗台,以上设备各采购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 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 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
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人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上备 注联系方式)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采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 退。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邮件发送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获取磋商 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W-2026-007号
2、项目名称: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最高限价:4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耳鼻喉内窥镜摄像系统、电动五官椅、高频电 刀、听力计、声阻抗、隔音室、耳鼻喉治疗台,以上设备各采购一套。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 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 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 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人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授权委托 书或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上备注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采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邮件发送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2、地点:洛阳市,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纸质版文件递交,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