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招标编号:HNSY-202606ZJ[-0355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41.98万元,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规模及概况详见附件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4日17时00分到2026年07月01日 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己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城发改审字[2023]32号、城发改审字[2025]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2.3项目基本情况: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第二水源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净水厂,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面积9697.65m,包括絮凝池、沉淀池、气盾坝、河堤加固、V型滤池及辅助配套设施、清水池、废水池、排泥池、按一备一用进行配置水质检测设备消毒设备、取水泵房1座、气盾坝1座、供水干管6610m、配套综合用房、药房、中控间、自控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和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综合工程:
单项合同额6541.98万元;
单项合同额6541.98万元;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设计指标)给水工程:
管道直径600毫米;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9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07-31,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8-25。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且在合同约定限额设计指标内,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满足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货物、设备应从尺寸到质量都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国家认可的检验试验报告,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3.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3)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口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牵头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口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口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
内,完成过一个给水工程管道直径不少于300毫米的业绩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270.99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团不得参加投标
口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日23:5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09:00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