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咨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吉林联通吉林市分公司世纪广场智慧园区ICT项目升级改造服务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吉林联通吉林市分公司世纪广场智慧园区ICT项目升级改造服务(招标编号:RS2025-720- LT32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授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签合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智慧园区整体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集成服务,包括网络机房升级、网络安全加固、智能安防平台、综合线缆改造及环形显示系统的全方位集成与运维保障。
采购预算:2633.55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6335500元。投标人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及 对应发票,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金额、签署页等内容。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合 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承诺函。
2.5投标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合作承诺书。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7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 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 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0 IP、MAC地址校验:招标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标 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11如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 一致,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12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 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此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 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 2025年12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线上唱标,现场唱标地点: 长春市。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唱标的投标人,进行签名确认并查看报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bjgx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