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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能源普定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脱硫系统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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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能源普定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脱硫系统勘察-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Q0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贵州能源普定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脱硫系统勘察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能源普定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脱硫系统勘察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西南方向11km、国电安顺电厂西北方向2km处。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根据初步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拟建厂址近场区 10km 范围内无全新活动断裂,与厂址距离较近的四旗断裂(f2)、 镇宁-紫云断裂(f3)均为非全新世活动断裂,其与厂址的最小距离均大于 5km。本场地岩溶发育程度以中等发育为主,局部强烈发育。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其中,自收到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后15日内完成详勘、并提交正式版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收到布桩图后1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阶段勘察工作并提出报告。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地质详勘和施工勘察工作,提供设计和施工所需岩土勘察现场成果咨询资料。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3月至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溶地质勘察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时间不限,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3.3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报告编写人1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负责人1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技术员3名,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同时须提供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三个月(3月至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岩溶地质的勘察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4日17时00分至6月30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5日9时00分00秒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bgsbm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