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新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XRYYTPZB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一、采购条件
本新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无锡分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规模:新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交货期:按采购人订单3日历天内进行供货;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第三次):
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供应商需要承诺,品种供应医院前取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未取得备案的不能供应医院,由于产品未备案产生的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承担(承诺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06月23日09时00分到06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至无锡市现场获取,贰佰元/份,工作日9:00-11:30,13:00-16:00接受报名。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3月-5月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07月03日 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无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bgsbm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