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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东直门航空服务楼二层区域改造及楼宇标识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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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东直门航空服务楼二层区域改造及楼宇标识安装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直门航空服务楼二层区域改造及楼宇标识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东直门航空服务楼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1090m,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格、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其中:

(1)企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含)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a或者b的业绩

a.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提供对应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不为同一项目);

b.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为不同一项目但应同时具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应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交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备已竣工的单项投资额在3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具备已竣工的单项投资额在3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

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5日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设计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5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和市场租赁施工机械设备)。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齐全,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人员)。(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同企业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各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有人员、业绩等资料);

(5)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每次请款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人核实无误后将费用汇入联合体其牵头人账户。

3.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否决性惩戒。(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3日至6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