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天津市武清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更新改造项目+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更新改造项目+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13642147元,招标人为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武清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更新改造项目+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项目,计划翻建日光温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更新改造项目+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种植业)更新改造项目+天津头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7)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
作经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需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a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3日09时00分到06月30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现场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2.网络方式:(1)请将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