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广东省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打印公告
广东省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900 万元,招标人为博罗县杨村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 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食堂管 理暂行办法》《惠州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教育局文件精神,学校食堂食材年采购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要通过的 方式确定供货商、配送服务商,按招标程序确定供货商、配送服务商后应签订采购合同或服 务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大要求:(1)供应商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 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
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 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 25 日 09 时 00分到07月 01 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 16 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 16 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受博罗县杨村中学的委托,采用方式组织采购博 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ST202604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人民币 9,000,000.0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博罗县杨村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二年,实际执行供货期限的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
达到合同金额”或“标的提供的时间”二者间先到者为结束。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2年, 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 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 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 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或 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 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侵业、□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 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 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6月26 日至7月 1 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州市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函、信用截图盖章。
5.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月 16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 
五、开启
1.开启时间:7月 16 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民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