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最新项目=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精细化学品公共反应模块伴热及公用工程优化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XD26-3-04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精细化学品公共反应模块伴热及公用工程优化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精细化学品公共反应模块伴热及公用工程优化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精细化学品公共反应模块伴热及公用工程优化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精细化学品公共反应模块伴热及公用工程优化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经营销售及安装能力的代理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3日 08时30分到06月3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必须体现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7月14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7月14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