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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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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YDZTH2026101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2万元,招标人为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富民联社机关、黎阳分社、大营信用社、永定信用社、勤劳信用社、者北信用社(乡镇)、赤鹫信用社(乡镇)、散旦信用社(乡镇)、款庄信用社(乡镇)、东村信用社(多镇)共十家食堂提供食堂原材料的配送服务,提供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类(含米线、面条等米面制品)、肉类、冻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鱼类、调料类、奶制品类、千货类、面点类等所需食品原材料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的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5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査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信誉要求: 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7.其他.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7.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3日08时30分到06月3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7月14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7月14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bx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