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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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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苍梧路381号业务大厅、一楼及食堂改造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 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资质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

B.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C.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己备案且无在建项目;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2日09时00分到06月2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7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设计专业及内容:装饰装修、电气安装等,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所有深化设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负责设计变更、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

(2)施工部分:完成响应方自行设计并通过采购人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所必须的技术、环保、安全文明等一切措施和工作以及所有按设计、工程规范要求、为取得相关部门验收所需的任何检测(含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必须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项目)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含强电、弱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通过邮件将以下登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邮件标题:HF26-0357登记材料+公司名称: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为响应单位自有在职职工,附截止递交资料时近半年任意一月社保证明):

(4)设计部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乙级及其以上;施工部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安全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

注:以上材料的提供仅作为登记使用,登记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请在邮件中注明获取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我司收到登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费用支付方式。

2.费用(600元)可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HF26-0357工本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费用)或至我司现场支付现金,我司收到费用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定于6月22日09时00分-6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对外发售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月7日13:30(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