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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信息关于南京师范大学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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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信息公告&南京师范大学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本项目旨在对学校现有的统一身份认证、流程引擎、数据资产等核心平台及各类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全栈运维,涵盖应用层与基础软件层的监控、故障处理与优化。同时,服务要求提供1名驻场技术人员,负责日常请求受理、诊断派单及资源协调,以提升整体运维效率与服务质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校园平台运行环境保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公章):
1上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表等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要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拟文件无效]:(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4日09时00分到06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