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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校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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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校车服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校车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校车服务项日
2.2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南北校区,运营过程中如有线路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解决。
2.3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南北校区学生上下学提供校车服务,南北校区共需要校车11辆及备用1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固定价格:300元/月/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需至少拟派出11名无犯罪记录的专职照管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3.3投标人需至少拟派出11名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A1类驾驶证及准许驾驶校车签注)并具有技术娴熟、经验丰富、熟悉行驶路线、无犯罪记录的驾驶人员。
3.4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生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一-2012)的规定,使用年限需按国家安全现行标准执行,车容车况良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3、2024、2025)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报表)。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7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
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校车服务项目+公司简称)(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自己发件的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7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